信息来源:睢宁县
发布时间:2023-0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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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睢宁县委老干部局出台《睢宁县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》,积极应对当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、新要求,进一步加强与离退休干部的沟通与联络,畅通老干部诉求反映渠道,确保老干部的事有人管、有人问。
明确联络员资格条件。凡有离退休干部的单位都要明确至少1名在职干部担任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联络员。已经明确有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联络员的单位,可由该同志兼任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联络员。联络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,工作责任心强,熟悉老干部工作政策,热心服务离退休干部,身体健康,具备从事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相应的能力和素质。
明确联络员工作职责。《制度》从五个方面对联络员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。一是全面掌握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。二是负责协调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。三是负责配合单位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。四是负责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作用,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五是负责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,做好省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。
明确联络员工作要求。联络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,熟悉老干部政策,转变工作作风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,各单位要注重加强联络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。联络员要主动与县委老干部局沟通联系,及时了解老干部工作新政策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交流推进工作的办法举措,及时报送工作信息,共同营造积极主动的工作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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